一、合同能源管理機制概述
(一)合同能源管理定義
合同能源管理(EPC)是合同能源管理公司(EMC)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包括: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一整套的節能服務,并從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
(二)合同能源管理運行模式
EPC 模式根據節能改造投資者的不同和節能設施所有權歸屬的不同,基本歸為節能效益分享型、節能量保證型、能源費用托管型三大類型。實踐中,也有部分合同能源管理為以上三種形式的混合。
1.節能效益分享型模式
是由EMC 承擔節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與風險,在節能項目投入運行后,經公司與用能單位雙方共同確認節能量,按照事先約定的比例分享節能效益。
2.節能量保證型模式
是由EMC 負責相關節能設備的運營管理,承諾在運營中能夠實現一定比例的節能量,超出承諾節能量的那部分效益與用能單位共同分享,直至EMC 收回全部節能項目的投資和收益,EMC 不能實現承諾節能量的那部分能耗的費用,由EMC 自行負擔。
3.能源費用托管型模式
是由EMC 負責用能單位能源系統的運行、維護,管理使用設備并負責節能改造,用能單位按照雙方的事先約定支付能源托管費用,EMC在使用管理用能單位能源系統所節省下來的能源費用即為投資、利潤的回報。三類模式的共同點是合同結束后,EMC 在節能改造中所購買的設備產權無償移交給用能單位,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部歸用能單位享受。
二、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在我國的現狀
(一)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在我國的運行現狀
據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不完全統計,截止到2011 年底,全國從事節能服務業務的公司數量將近3900 家,其中備案節能服務企業1719 家,實施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節能服務公司1472 家,節能服務產業產值達到1250.26 億元。EPC 項目投資額達到412.43 億元,實現的節能量達到1648.39 萬噸標準煤,行業從業人數也有大幅度增加,增加到378000 人。
(二)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在我國的立法現狀
我國最早有關EPC 的規范性文件是于2001 年頒布的枟能源節約與資源綜合利用“十五”規劃枠。2006 年第九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又進一步將加強合同能源管理作為強化節約的政策措施列入了枟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規劃綱要枠。
目前我國明確對EPC 做出規定的法律,主要是經修訂后2008 年4月起實施的枟節約能源法枠、2009 年頒布的枟循環經濟促進法枠。在有關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性文件中,較為重要的是2010 年4 月由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出臺的枟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枠,以及為配合該枟意見枠的貫徹實施,有關部委先后出臺的枟國家發展改革委頒布的關于印發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枠、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辦公廳頒布的關于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需求及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枠、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枠、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辦公廳頒布的關于財政獎勵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枠、枟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枠等。此外,各地區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三、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在運行過程中的法律不足
自EPC 引入我國,國家相繼出臺了枟節約能源法枠、枟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枠、枟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枠等法律法規和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截至2011 年6 月底共有61 件),EPC 在我國適用的法律只有僅有的5 部法律中的極個別條款,即枟節約能源法枠、枟循環經濟促進法枠、枟電力法枠、枟環境影響評價法枠、枟環境保護法枠中的某些條款。從數量上看,這幾部法律涉及EPC 的條款總共不足1O 條,直接提及EPC 的只有1 條。從內容上看,這些條款的內容也大都是鼓勵性的原則和獎勵性的倡導,并不具有實際可操作的意義。國家雖出臺了一系列扶持、鼓勵法律法規及政策,但缺乏具體地、有約束力的專門針對EPC 的法律制度。
四、對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立法建議
從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的統計報告及枟“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枠,我們可以看到EPC 模式對我國在節能減排方面的貢獻是明顯的,其對我國建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供了便利。我國目前已出臺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和鼓勵EPC 的運行和發展,但現行大部分直接對EPC 進行規范的文件,多數為部門規章、政策性文件,在實施上缺乏約束力和強制力,且可操作性差,沒有直接對合同能源管理作出規定的法律,因此中科宇杰建議制定一部專門針對EPC 機制的法律,以確保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順利、有效地運行,為我國的節能減排作出卓越的貢獻。
中科宇杰建議制定一部枟合同能源管理條例枠,條例內容包括總則、保障用能單位利益制度、節能服務行業規范制度、第三方認證制度、融資及稅收獎勵制度、糾紛解決辦法以及條例實施注意事項等。通過專門的法律,規范和引導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的有效運行。